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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办公室职能: 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助手,协调机关内外关系;负责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及行政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起草的组织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准备、记录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局发文的审核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安全、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物资采购及办公装备的调配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文印和报刊分发工作; 指导全局环保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环保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的人员考察、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承办局系统环境工程系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审查推荐工作;负责局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工作和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三个文明综合考核和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局评先评优工作;负责局系统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落实环保“一票否决”的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定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党总支的党员队伍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承担对局系统群团工作具体组织领导;负责局中心组学习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为企业办实事和企业特困职工帮扶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室职能: 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务规定,把好局系统现金收支关;认真核实发票的数量与金额,手续完备齐全,及时登记好凭证,做到现金日清月结,及时汇缴规费收入,在会计账务上做到账实、账账、账款、账表相符;负责全局工资的编制、上报和发放;负责申请和编制环境保护行政事业经费,环保补助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区级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区级污染防治基金使用计划;编制全区排污收费财务报表;负责局系统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规费征收的各种票据管理,建立票据领用、缴销制度,并仔细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按时报送各种收支、规费报表;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做好凭证的保管、归档工作。 信息中心职能: 负责环境信息的管理和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制定环境信息标准、规范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局内办公自动化软件和环境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区环保局提供环境信息服务,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支持;负责向环保系统和社会各部门提供环境信息;组织制定和指导实施环保系统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方案,负责局内计算机网络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负责组织实施环保系统计算机技术人员和应用人员的培训,提供有关计算机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支持;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下达的考核任务;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类文件、传真电报、会议通知和网上公文的收发;负责盐都环保局网站的建设和各项政务公开的发布;负责盐都政府网站关于环境举报投诉的回复工作;负责计算机对外联网工作。 监察室职能: 根据国家《行政监察法》以及上级监察机关和本局的决定,制定行政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局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不服行政处分和其它行政处理的申诉;承办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污染控制管理科职能: 组织编制全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参与编制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参与审核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草拟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组织实施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源限期治理、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参与可用作原料进出口废物的管理;负责全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行为评价工作(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环境行为证明,现状评价审批,组织资金申请、审核、上报等); 负责“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经营许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与使用审批”和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的有关审核工作;负责协助现场勘察与上级环保对口部门的衔接以及审批后的跟踪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环境工程技术审核、资质审查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和“三同时”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污染减排、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负责草拟和组织实施全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措施。 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绿色工程规划、计划;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负责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管理工作;协同区经贸委指导循环经济发展,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环保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组织环保科技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管理全区环保系统技术引进和对外经济合作;组织推进生态区建设,负责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草拟和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行政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修复、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行政许可科职能: 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组织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并检查全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开发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纠纷;负责全区建设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三同时”验收、危险固废经营许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许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与使用许可、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排污申报及变更登记注册和排放污染物许可等事项的审批或预审工作;定期报送、通报行政许可信息。 宣传法制科职能: 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牵头组织区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的调查、办理及答复工作;牵头组织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局系统环境法律、法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年检和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内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调处、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区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处;组织对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区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拟定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并组织检查考核环保目标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管理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负责全区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组织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绿色宾馆(饭店)创建工作;承办全区环保系统外有关人员的环保教育培训;承办环保宣传的组稿及环保刊物征订分发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国际奖项的考核、评选、推荐工作。 监察大队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定全区环境监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区环保局下达的限期取缔、关停及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协调全区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调查并参与处理全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全区跨界环境问题和污染纠纷工作;牵头组织处置全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全区环境安全;接待、受理、处理全区污染举报;对全区污染源排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区环保局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对部分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全区排污费的征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污染源管理“三化”推广工作,实施污染源管理规范化、监控自动化、市场营运化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及变更登记注册的有关审核工作;负责协助现场勘察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衔接以及审批后的跟踪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和夜间建筑施工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监察行政稽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监测站职能: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盐都区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定,并贯彻执行;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并提供相关的监测数据;按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履行监督监测职能,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供考核依据;收集、整理、储存我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我区环境质量和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环境决策提供技术依据;负责本站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监测质量保证和技术资质的考核;服从区环保局和上级环境监测部门临时工作安排,为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排污申报、排污审计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监测;(3)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4)污染事故监测;(5)其它各类环境监测和咨询业务。 工会职能: 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法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帮助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维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开展互济活动;建立健全工会帐户,依法拨交工会经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职工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物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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